一、政策背景
当前,我市已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,截至2020年3月底,德州市常住人口597万,60岁以上老年人119.6万,占人口总数的19.9%。65周岁以上老年人87.7万人,占人口总数的14.6%。全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、增速快、失能化、高龄化的发展趋势,老龄化形势严峻。近年来,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,先后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,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,满足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医等基本需求,维护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合法权益。
2019年12月2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9〕31号)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破除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障碍、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迫切需要,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二、决策依据
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9〕31号)、《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》(2020年1月1日起实施)。
三、出台目的
充分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,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探索创新,破解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,激发市场活力,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,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、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。
四、重要举措
《实施意见》分为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、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、强化服务制度支撑、创新体制机制、提升服务质量和强化政策支持六个部分,共有二十一条内容。
(一)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。主要是大力发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、扩大长期照护服务供给、积极拓展农村养老服务、扩大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,聚焦老年人多样化、多层次需求,完善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、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。
(二)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。主要是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(敬老院)改造提升工程、实施闲置资源利用提升工程、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。通过多种手段加大公共投入,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,为多元化养老服务开展提供基础支持。
(三)强化服务制度支撑。主要是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、健全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,通过聚焦高龄、失能、困难等特殊老年群体,强化政府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职能,进一步兜牢兜住养老服务民生底线,保证基本养老。
(四)创新体制机制。主要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、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、深化居家、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、深化“互联网+养老”创新发展,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,实施标准化、品牌化建设,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,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手续,为其发展创造良好条件。
(五)提升服务质量。通过集中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、建立养老服务综合协调监管机制、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建设、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,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,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,为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
(六)强化政策支持。主要是降低准入门槛、强化资金扶持、落实扶持政策,通过强有力的政策保障,推进养老市场“放管服”政策改革,为养老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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